Remuneration Committee
薪資報酬委員會

 

成員 姓名 主要學(經)歷

 

 

召集人暨主席

 

 

曾治平/獨立董事 

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碩士

長庚醫學院 研究助理

國家太空計畫室副研究員

居易科技()公司研發一處處長

 

 

 

 委  

 

 

 

張文俊/獨立董事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德霖技術學院電子工程系講師

台灣發明智慧財產協會(TIPPA)理事長

世界發明智慧財產聯盟總會(WIIPA)副會長

易通展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委  

 

 

 

林怡舟/獨立董事 

 

史丹佛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EWD 香港安泰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副總

光寶科技財務併購處長

天利創投總經理 

 

 

 

 委  

 

 

黃珮樺/獨立董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財務金融學程碩士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經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稅務部組長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其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事項:

  1.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  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6.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相關資訊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download_btn]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管理作業----[download_btn]

113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download_btn]

112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download_b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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